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

廣告不實!皇國建設公司罰100萬元及鎮國建設公司罰50萬元

廣告不實!皇國建設公司罰100萬元及鎮國建設公司罰50萬元
【資料來源:2009/07/22公平交易委員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924次委員會議決議,皇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鎮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於「環美新天地」建案廣告,對於使用分區為丁種建築用地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配備為宣稱及圖示,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渠等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皇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00萬元及鎮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5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系爭建案土地座落於非都市土地之一般農業區丁種建築用地,使用執照之主要用途為廠房,依屏東縣政府98年1月21日現場勘查結果,該56棟建築物均做住宅使用,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及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1項之規定,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及第22條規定,應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違反前項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系爭建案廣告傳單雖載有「使用區分/丁種建築用地」及「設計用途/一般事務所‧廠房」,惟亦載明「知識菁英新部落」、「東港第一座水資源環保節能社區」、「打造『街道房間』,可與熟識鄰居打招呼聊天,也是孩子安全遊戲場域」、「從宴賓的尊寵表現、寬敞的社交沙發區、英式下午茶區、大戶的雍容風雅」、「美式奢華造鎮」、「人‧與校長、老師、公教家庭做鄰居」、「校長、老師、公教家庭…指定必看熱銷個案,住戶素質第一!人氣指數第一!熱銷倒數讀秒!」、「空間2倍大於同級產品,大大好用」、「一樓加大型庭院 可停放3部大型休旅車」、「一樓奢華尊親房 三代同堂悉心照顧長輩」及「一樓寬版客餐廳 Home Party宴賓歡樂聚場」等文字及客廳、臥房、廚房等一般住家之圖片。綜觀系爭廣告之描述及圖示,實易使消費者誤認系爭建案除供廠房用途外,亦可供一般住宅使用,並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況輔以屏東縣政府現場勘查稱該56棟建築物均為住宅使用,足徵系爭廣告表示之內容顯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有關丁種建築用地住宅之「違法使用」情事雖屬違反區域計畫等建管法規規範,惟事業倘以違反區域計畫法令之表示或表徵作為「廣告」內容,致消費者產生錯誤之認知並使競爭效能受損,則該影響公平交易秩序之「不實廣告」行為,自仍受公平交易法規範。又按一般大眾僅據建物之使用分區別,尚難知悉倘建物用途不符,有遭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之風險,而恐誤認丁種建築用地可合法供一般住宅使用,鑑於該法律風險之知悉與否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爰建物之使用分區及違法使用可能負擔之法律風險,均屬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重要交易資訊,僅單獨揭示使用分區,仍難認廣告已完整揭示重要資訊予一般大眾知悉,故其廣告即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情事,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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