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寶公司廣告不實罰2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08/08/12】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98年8月12日第927次委員會議決議,聲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聲寶公司)於報紙刊載「數位變頻冷氣五年省五萬多」、「例:選數位變頻冷氣,五年內比定頻冷氣省多少錢?……$59,600」、例表與附註表示「3D變頻數位變頻 省五年定額耗電費 $35,410」、「四機一體 節省購買費 $8,590」、「全程清淨系統 省五年保養費 $7,500」、「五年保固 節省購買費 $2,100」、「變頻冷氣19900特價 比原價25900更優惠 $6000」及「以省寶之王的聲寶冷氣日前推出今夏最新機種『數位變頻冷氣』來計算,它的COP值為4.5,遠遠超過2015年國家標準值78%」,就其商品價格及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除命其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聲寶公司新臺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聲寶公司於廣告宣稱「數位變頻冷氣五年省五萬多」及「例:選數位變頻冷氣,五年內比定頻冷氣省多少錢?……$59,600」等語,並以表列方式一一列舉計算項目,惟除內容多處有誤植情事外,其中「3D變頻數位變頻 省五年定額耗電費 $35,410」及「全程清淨系統 省五年保養費 $7,500」,未完整註明其計算方式及設算條件,易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作成交易決定。另「四機一體 節省購買費 $8,590」、「五年保固 節省購買費$2,100」及「變頻冷氣19900特價 比原價25900更優惠 $6000」等項,並無事證足證前揭各項計算數據係屬真實。又其表示「以省寶之王的聲寶冷氣日前推出今夏最新機種『數位變頻冷氣』來計算,它的COP值為4.5,遠遠超過2016年(誤植為2015年)國家標準值78%」,依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所作試驗報告顯示,聲寶公司之冷氣產品額定冷氣能力COP值雖為4.5,惟據經濟部能源局所公告2016年氣冷式分離型冷氣能力4.0 KW以下冷氣機能源效率比基準為3.85,是前揭冷氣機其COP值僅相較2016年國家標準值約超過16.8%,與廣告宣稱「78%」之差異程度非一般大眾所能接受,有使消費者於選購相關商品時產生錯誤之認知或決定。聲寶公司前揭廣告表示,就其商品價格及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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