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空調商品廣告不實罰100萬元
【資料來源:2009/06/03公平交易委員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8年6月3日第917次委員會議決議,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泰公司)就所代理之大金空調商品,於電視及報紙廣告宣稱「變頻空調 全球第一」、「全球變頻第一」、「DAIKIN在台,變頻連續7年,蟬聯第一」及「全產品日本第一,市佔率超過33%,總噸數日本第一」,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另和泰公司於報紙刊登「日立冷氣 請加油!」廣告,就競爭者商品之品質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公平會除命其停止前2項違法行為外,並處和泰公司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和泰公司就所代理之大金空調商品,於電視及報紙廣告宣稱「變頻空調 全球第一」、「全球變頻第一」、「DAIKIN在台,變頻連續7年,蟬聯第一」及「全產品日本第一,市佔率超過33%,總噸數日本第一」等,但並未提出銷售數字或意見調查等客觀數據以資佐證,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另和泰公司於報紙刊登「日立冷氣 請加油!」廣告,雖已載明資料來源且經核與所引據國內外雜誌報導內容相合,惟自廣告整體呈現效果觀之,已足使消費者就其競爭者誤生國內市場銷售排名日降及事業營運不佳、無法存續經營等負面印象,顯係損害特定競爭對手並意圖在整體印象上造成不公平之比較結果,有違公平競爭之商業倫理,足以影響交易秩序,核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顯失公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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