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大台北都會區不動產平面廣告分析與研究】~蔡幸家、王世燁~2014海峽兩岸土地學術研討會~2014-09-01

【大台北都會區不動產平面廣告分析與研究】~蔡幸家、王世燁~2014海峽兩岸土地學術研討會~2014-09-01

大台北都會區不動產平面廣告分析與研究~全文檔 @ 國立台北大學



 
大台北都會區不動產平面廣告分析與研究~簡報檔 @ 國立台北大學


2014年8月16日 星期六

【事件行銷】~硬幣換套餐,王品原燒遭央行關切


【事件行銷】~硬幣換套餐,王品原燒遭央行關切
【資料來源:2014/8/16,中央社、The Liberty Times~【事件行銷】
王品旗下原燒推出民國9310元硬幣認購愛心麻吉盆栽換套餐活動,引發民眾兌換硬幣熱潮,引起央行注意,希望業者不要辦這樣的活動。
由於原燒首店是在民國93於台北南京東路開幕,為慶祝10周年,原燒今年特別將經典湯碗創意改造成為獨一無二的「麻吉盆栽」,民眾以民國9310元硬幣乙枚,可於816日上午1030分至原燒全台據點認購盆栽,且每店前100名即可免費享套餐乙客。
之後排隊民眾至下午230分前,也都可以拿買一送一券;引發近來許多民眾到銀行指定想兌換93年的10元硬幣;原燒表示,近來接到央行關切電話,希望不要辦這樣的活動;原來部分民眾拿千元大鈔去銀行換硬幣,找到93年後又再把硬幣換成紙鈔,甚至還有人直接打電話去央行想換硬幣。
為了搶便宜,全台各地原燒分店從深夜就出現排隊人潮,引起網友討論:「值得嗎?」
除了能兌換免費套餐外,每家分店還會贈送1000個名額的買一送一優惠卷,使得部分原燒分店從15日深夜就有人開始排隊,甚至出現因排隊人潮太多,被警方關注的情況,部分分店也傳出偷跑,提前發送優惠券。
事實上,原燒推出的這項活動早在多天起就引起中央銀行關注,由於民眾搶著蒐集民國93年的10元硬幣,一枚10元硬幣的網路拍賣價,更從100元飆至180元,比原本的價值高出18倍。
在民眾熱情參與下,各地原燒皆大排長龍,更在網路上引起爭議,不少人撻伐排隊民眾:「神經!」、「搶便宜的吃相難看。」更有人質疑:「一客630元的套餐,真的值得讓人犧牲半天的時間排嗎?」

2014年8月11日 星期一

蒐台用戶資料,小米認了…

蒐台用戶資料,小米認了
【資料來源:2014/8/11 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台北11日電)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承認,未經手機使用者同意回傳了包括台灣用戶在內的資料,並稱已透過升級、更新系統解決了問題。但一些用戶抱怨,升級後出現問題。
小米台灣的臉書(Facebook)官網昨天發表聲明,證實確有一個內置於小米手機系統內的「網路簡訊」服務,在未經使用者同意的情況下會自動啟動,將使用者的電話號碼、IMSI(國際移動用戶識別碼)及IMEI碼(國際移動裝置識別碼)傳回小米的伺服器上。

另外,小米也證實,透過這個「網路簡訊服務」上傳使用者電話號碼沒有加密。因採用明碼傳送,有能力的網管人員可輕易利用監控工具、竊取使用者的電話號碼。

小米昨天發表OTA(網路自動下載技術)升級包,關閉「網路簡訊」自動啟動功能,用戶可依據自己的需要選擇是否啟動這項服務。

關於透過網路簡訊識別用戶的電話號碼,小米也修正設置有加密功能,小米宣稱,這能為用戶增加額外的安全防護。

2014年3月19日 星期三

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違反公平交易法!合康建設公司罰50萬元、浩瀚開發公司罰60萬元、親嘉開發公司罰60萬元。

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違反公平交易法!合康建設公司罰50萬元、浩瀚開發公司罰60萬元、親嘉開發公司罰6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4/03/19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103319日第1166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浩瀚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浩瀚開發公司)、合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康建設公司)於銷售預售屋時,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分別處浩瀚開發公司新臺幣60萬元罰鍰、合康建設公司新臺幣50萬元罰鍰;另親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親嘉開發公司)未提供各戶持分總表、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及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並命上開公司停止違法行為。

公平會表示,預售屋之交易較其他消費性商品,具有「價值高」之特性,因預售屋尚未具體成形且未辦理產權登記,購屋人於簽訂買賣契約書時,就所購房屋事先可取得之資訊相當有限,且亦無從藉由地政機關查得相關資料,常常因交易資訊不對稱,引起交易糾紛。為強化預售屋交易資訊之透明,該會於10012月修正發布「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並對外宣導。規範內容包括締約前資訊揭露、不當限制購屋人審閱契約、及締約後之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等,其中未提供各戶持分總表、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等行為,且足以影響交易秩序者,即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4條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

為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並落實前揭規範說明,公平會擇定主要預售屋銷售區域之北臺灣,派員實地訪查預售屋銷售現場,查獲浩瀚開發公司(「大學漾」)、合康建設公司(「合康新時代」)、親嘉開發公司(「親家Qest」)於預售屋銷售過程中,要求購屋人須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未提供各戶持分總表等行為,該等公司行為已違反商業競爭倫理秩序,且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經該會委員會議作成上開決議。

公平會最後呼籲,建築開發業者務必確實遵守公平交易法及預售屋銷售行為相關規定,落實交易資訊揭露,該會仍將持續對預售屋銷售行為積極查處,倘發現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具體事證,必當嚴處,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並保障購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