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廣告不實!鼎睿房屋仲介公司(有巢氏房屋民生敦北加盟店)罰5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0/02/10】
廣告不實!鼎睿房屋仲介公司(有巢氏房屋民生敦北加盟店)罰5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決議表示,鼎睿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鼎睿房屋)(即有巢氏房屋民生敦北加盟店)於銷售房屋廣告刊載非其仲介成交物件及未標明「加盟」經營,就服務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爰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鼎睿房屋於廣告刊載成交物件共有18筆,惟其中「民生海華大廈」、「亞洲民生華廈」及「民生重劃區電梯」等物件並非鼎睿房屋仲介成交,鼎睿房屋雖辯稱系爭廣告所列賀成交專欄並未宣稱係鼎睿房屋被委託物件所成交,純為祝賀物件成交之意。然綜觀系爭廣告宣稱用語,其予一般人之印象即系爭廣告刊載成交物件為鼎睿房屋仲介成交,並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按廣告主本負有於廣告上為真實表示及完整揭露資訊之義務,惟鼎睿房屋未詳加查證案關成交物件是否均為該公司仲介成交即登載於廣告中,核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
至案關廣告刊載「有巢氏房屋民生敦北店」及「我是小巢」等字樣,未標明「加盟」經營乙節,經查鼎睿房屋於案關廣告未表明「加盟」經營,亦未揭露其公司名稱,綜觀整體廣告將使人誤認該廣告係有巢氏房屋直營店所為,鼎睿房屋亦坦承未為註明係因作業疏失所致,然此仍無解鼎睿房屋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規定之事實。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