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可囍堂創意婚禮名店「夢時代12大婚紗品牌聯合大展」等語廣告不實罰5萬元

可囍堂創意婚禮名店「夢時代12大婚紗品牌聯合大展」等語廣告不實罰5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2/08/29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 (29) 日第1086次委員會議通過,可囍堂創意婚禮名店 (下稱可囍堂) 於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舉辦婚紗聯合大展,於廣告宣稱「12大婚紗品牌聯合主辦」、「婚紗街12大品牌優惠提前曝光」、「夢時代12大品牌婚紗聯合大展」、「12大品牌輪翻上陣夢時代八樓特賣會場」、「夢時代12大婚紗品牌聯合大展」等語,就服務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可囍堂1001223日至10118日於高雄夢時代購物中心舉辦婚紗聯合大展,以路燈旗幟、活動現場廣告、報紙廣告、關鍵字廣告等方式廣告,宣稱「12大婚紗品牌聯合主辦」、「婚紗街12大品牌優惠提前曝光」、「夢時代12大品牌婚紗聯合大展」、「12大品牌輪翻上陣夢時代八樓特賣會場」等語,予消費者印象為參與本次婚紗聯合大展之婚紗攝影業者計12家,然經調查,實際參與展覽活動之婚紗攝影業者僅7家,且以2組輪替方式於現場展出,與廣告表示「12大婚紗品牌」等情形明顯有間,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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