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7/10】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2年7月10日第1131次委員會議通過非常機車有限公司 (下稱非常機車公司)於公司網站宣稱「全國最大機車量販維修連鎖」及「全台最大中古車買賣」,就商品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非常機車公司於其公司網站刊載廣告,宣稱「全國最大機車量販維修連鎖」及「全台最大中古車買賣」,廣告整體予人印象,為非常機車公司係全國機車維修及機車買賣最大之廠商,其具體程度已足以引發交易相對人特定認知,進而為交易之決定,惟查非常機車公司並無市場調查報告等客觀數據以資佐證,系爭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足以引起交易相對人錯誤認知並為交易之決定,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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