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8日 星期五

「新第來亨」又違反公平交易法被重罰…

「新第來亨」又違反公平交易法被重罰…
『真晶建設公司廣告不實罰1000萬元及負責人罰100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28)日第855次委員會議決議,真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真晶建設公司)於銷售「新第來亨NO.78晴光Diamond」預售屋廣告上,就夾層設計及格局配置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處真晶建設公司新臺幣1000萬元罰鍰,並命該公司立即停止前揭違法行為。另該公司負責人許清芳君多次以不同公司名義推出「新第來亨」系列建案,已13次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違法動機屬惡性重大,復依據行政罰法相關規定,處100萬元罰鍰,且該行為是否涉有刑事詐欺責任,該會將一併移送檢警單位偵查
  公平會表示,本案經調查後發現,真晶建設公司於預售「新第來亨NO.78晴光Diamond」建物時,以繪製上、下層圖示之傢俱配置參考圖作為施作夾層設計之說明,足使消費者誤認系爭建築物符合建築相關法令,進而誤認該小坪數所作之夾層設計可達雙倍使用空間;惟本建案未經臺北市建築管理處核准施作夾層,倘擅自增建夾層,將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故真晶建設公司以有夾層設計之廣告作為系爭建案之宣傳方式,使消費者誤認系爭建案所施作之夾層設計為合法,進而認為係以較低價格購買較多坪數而與真晶建設公司進行交易,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真晶建設公司於系爭建案「傢俱配置參考圖」繪有電視櫃、沙發、茶几等圖示,以標示客廳範圍。惟據臺北市政府建築管理處表示,系爭建案「傢俱配置參考圖」與工程第2次變更設計核准平面圖明顯不同,有陽台(雨遮)外推之嫌疑,違反建築法規定,為違章建築。真晶建設公司於傢俱配置參考圖將陽台(雨遮)位置繪製成客廳的一部分,亦足以使一般消費大眾誤認該參考圖所示之客廳範圍均得合法做為客廳使用,屬對商品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會最後表示,被處分人以夾層設計之廣告不實違法行為,使購屋人未來恐因違反建管法令而承受相關處分等不利益,實造成公共安全之疑慮,嚴重損害公共利益,且公司負責人許清芳君多次以不同公司名義推出「新第來亨」系列建案,爰予以重罰。該會呼籲購屋人於購買建案時應特別注意。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0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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