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自宅土增稅利多加碼╱新增一生一屋 豪宅也適用

自宅土增稅利多加碼╱新增一生一屋 豪宅也適用
【資料來源:2009/04/28 The Liberty Times】
為刺激房市、鼓勵換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行政院版「土地稅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自用住宅適用土地增值稅十%優惠稅率,除了現行「一生一次」之外,新增「一生一屋」規定,名下僅有一處房地的家庭,只要符合一定條件,不論換屋幾次,都可適用十%優惠稅率,估計約六成八家庭、四百二十三萬戶受惠,包括陽明山、外雙溪豪宅與中南部大坪數的房子也都受惠,一年稅收損失約四十億元。
若名下有多棟自用住宅,則仍只享有「一生一次」土增稅十%及重購退稅的優惠規定。
現行土增稅稅率為二十%、三十%及四十%,自用住宅用地則可適用十%優惠稅率,但一生只能適用一次,換屋兩次以上者就要適用一般稅率。至於「重購退稅」雖不限次數,但通常只有「小屋換大屋」才能適用。根據昨修正後的草案,新增「一生一屋」規定,不論換屋幾次,只要同時具備下列五項條件,就能享有十%優惠,以避免炒作:
一、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畝(九十坪)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畝(二一○坪)部分。
二、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
三、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
四、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六年。
五、出售前五年,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藍委提案通過 面積放寬一倍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項條件行政院版原本的提案是「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畝』部分」,但因這是民進黨執政時送出的案子,國民黨立委陳淑慧因此提案各放寬為「三畝」、「七畝」,財政部長李述德也同意,但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與民進黨立委都認為一旦放寬,外雙溪及陽明山豪宅也適用,會有「為富人減稅」之虞,不表贊同,最後經表決才通過,但費鴻泰與民進黨立委都認為社會觀感會不佳,特別發言留下紀錄。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則說,未來草案修正後,中南部大坪數的房子也可適用,不應為少數人防弊而影響中南部民眾的權益。
富人錦上添花 不符公平正義
不過,賦稅署官員私下表示,一般自用住宅土地面積不大,放寬面積限制,對富人有利,恐怕只是「錦上添花」的效果,不太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建築業振奮 房仲業保守
立法院初審通過土地稅法修正案,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適用除一生一次之外,新增不限次數的一生一屋,對房市的刺激效果,建築業者比較樂觀的認為確有幫助,但房仲業者普遍認為刺激效果不大。
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光祥表示,對刺激房市絕對有很大幫助,讓民眾換屋的機會增加。王光祥指出,台灣人一個房子平均使用十八至十九年,也就是人一生平均換屋四次,未來民眾在買新屋賣舊屋時,可以扣抵土增稅,降低換屋成本,民眾也就可以慢慢換大屋。雖然政府看起來好像少收了土增稅,但換屋增多時還是會有其他如契稅等各種稅收。
永慶代銷協理王財旺則認為,不限次數一生一屋的優惠稅率,對購屋者來說比較公平也比較合理,不過目前土增稅在繼上次修法減半後已經很低了,所以對目前刺激房市較沒太大幫助。
中信房屋行銷企劃部副理江龍名表示,對高所得的族群來說,通常擁有好幾戶房子,因此一生一屋對他們來說助益不大;對投資客來說,由於多為短線進出,也不在優惠條件內,但對於想要把房子由小變大、由遠變近的中產階級換屋族來說,將是滿大的誘因。
舉一戶十五年的公寓為例,假設之前購入金額為四百萬元,現在已經漲到八百萬元,其中有四百萬元價差,依照現行累進稅率,其中三百萬元要繳二十%,剩下一百萬元要繳三十%,加起來總共要繳九十萬元,但如果採用優惠稅率,價差四百萬元統統只要繳十%,總共四十萬元,等於省了五十萬元。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