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3日 星期三

漢堡王廣告不實罰10萬元

漢堡王廣告不實罰1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2/06/13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 (13) 日第1075次委員會議通過,家城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家城公司) 刊載「買三層?套餐 送雙層?或華堡系列套餐」廣告,就其商品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該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揭違法行為,並處以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家城公司100121日至9日於漢堡王網站及100125日於UPAPER刊載「?牛肉堡 長期?放」廣告,內容為「121日起,連續9天,每天1600以後 買三層?套餐 送雙層?或華堡系列套餐」,下方並載有「華堡系列套餐限:原味華堡、辣味華堡、川式麻辣華堡、台式嗆辣華堡,以及德州辛辣華堡」等語,予人印象應為於活動期間至漢堡王門市購買三層?套餐商品,得選擇加贈雙層?套餐、原味華堡套餐、辣味華堡套餐、川式麻辣華堡套餐、台式嗆辣華堡套餐或德州辛辣華堡套餐等品項。然經公平會調查,家城公司於活動期間,有相當數量門市未依廣告表示提供加贈品項之選擇,實際係限制加贈項目,例如消費者選擇搭配贈送華堡套餐時,於部分門市僅得選擇原味,或於部分門市僅得選擇原味或辣味,無法選擇搭配其他口味華堡套餐,其實際提供贈品情形已與廣告表示不符,而有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已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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