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戶外看板廣告不實!馥勤建設公司、鴻茂廣告公司各罰10萬元

戶外看板廣告不實!馥勤建設公司、鴻茂廣告公司各罰1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10/19】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0年10月19日第1041次委員會議通過,馥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鴻茂廣告有限公司銷售「馥勤一境」建案,於戶外看板廣告表示「建中 北一女 成功 明星學區 入籍即入學!」,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馥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鴻茂廣告有限公司各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馥勤一境」建案(下稱系爭建案)預計於102年7月交屋,且馥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鴻茂廣告有限公司於系爭建案基地旁之戶外看板廣告(下稱系爭廣告)宣稱「馥勤一境 建中 北一女 成功 明星學區 入籍即入學!」,乃予觀者購買系爭建案且未來遷入戶籍後,即可入學建國高級中學、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成功高級中學等知名學校之特定印象。惟現行高中入學制度仍須通過基測考試方得分發入學,入籍系爭建案之國中生若學測成績未達一定標準尚無法入學上述3所高中,另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設籍系爭建案之國中畢業生仍應依「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之方式入學,不必然得就讀上述3校。是系爭廣告宣稱內容已與上述3所高中現行與規劃中之入學方式不符,其差異難為一般或相關大眾所接受,容有引起消費者錯誤認知或影響交易決定之虞,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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