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統一國際公司銷售「金鑽別墅」建案廣告不實罰10萬元

統一國際公司銷售「金鑽別墅」建案廣告不實罰1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2/02/0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1年2月1日第1056次委員會議通過,統一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一國際公司)銷售「金鑽別墅」建案,宣稱「建65→68坪」,對於商品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除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建案廣告上就各建物所為之建坪面積表示,易使人以為該坪數為實際之權狀坪數,亦即購屋人將來辦理建物買賣或轉移憑以依據之建物面積,查統一國際公司銷售「金鑽別墅」建案,於廣告看板宣稱「金鑽別墅 地31→43坪 建65→68坪」,其予人之印象,係系爭建案各建物之地坪介於31坪至43坪之間,建坪則介於65坪至68坪之間,亦即各建物均不小於65坪,然據檢舉人所提出系爭建案兩棟建物之登記謄本,其建坪分別為56.19坪及58.47坪,面積均未達65坪,此將引致購屋人就系爭建案之所有權狀上實際坪數產生誤認,是相關宣稱業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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