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力漢營造公司廣告不實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力漢營造公司廣告不實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24)日第859次委員會議決議,力漢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廣告摺頁刊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之字樣、標章與網址,及「優質 效率 團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與您一起打拼」等表示,就商品之內容及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力漢營造公司於「耕讀」建案接待中心放置案關摺頁,供人取閱,該接待中心門口並標有「耕讀」名稱,內並設有「耕讀」模型及內部裝潢設備樣品供消費者參觀。經查案關摺頁之封面刊載「愛家 愛土地 集村農舍興建獎勵協助」,該頁與封底下方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之字樣、標章與網址,及「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編印」等文字,另封底有「優質 效率 團隊 行政院農業委員水土保持局與您一起打拼」等表示,並佐以「晴耕雨讀,四十五歲的幸福」之文字及建案外觀示意圖,該等表示予人印象為案關摺頁係農委會水保局所編印,且「耕讀」建案之農舍興建係經農委會水保局輔導或推廣,建案品質與農委會水保局有一定程度之關聯。惟據農委會水保局表示,該局並未授權或同意力漢營造公司使用該局名義於95年10月編印案關摺頁。且農委會水保局亦表示,「耕讀」建案並非該局輔導,力漢營造公司所為案關摺頁,顯與事實不符。
  公平會最後表示,「獎勵協助集村興建農舍」為政府獎勵興建農舍既定政策,農舍興建是否有政府機構輔導,為消費者決定交易之重要參考依據,影響消費者之交易決定甚鉅,且按接待中心向為建築業推廣建案,增進交易機會之行銷設施,力漢營造公司於該接待中心內放置案關摺頁文宣,以增進交易機會,然無農委會水保局同意或授權之事實,該等表示顯藉政府單位之署名,以增進消費者之信賴,致為錯誤之交易決定,足認力漢營造公司所為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情事。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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