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誼興國際有限公司廣告不實罰15萬元

誼興國際有限公司廣告不實罰15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4/12】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100)年4月12日第1014次委員會議通過,誼興國際有限公司(下稱誼興公司)於其公司網站宣稱「房屋增貸額度120%」對於服務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除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誼興公司稱其公司網站宣稱「房屋增貸額度120%」係指該公司積極爭取願意採納標的物現場實際使用狀況來反應不動產交易市場行情之銀行所得到之估價值,有可能高於一般銀行採實際權狀坪數及現場屋況得到估價值之120%。惟查其所例舉之銀行均表示該行房屋貸款之可貸金額在鑑估值100%以內,並無可貸得120%額度之情事;且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目前市場上受限於房價高漲及政府管制措施等,銀行貸放成數已趨保守,系爭廣告內容宣稱貸款額度可達120%之情形,亦與現行銀行實務未盡相符,是誼興公司相關宣稱難謂有據。案關廣告內容顯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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