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3日 星期三

邦成建設公司銷售台中市「邦成優閣」建案廣告不實罰50萬元

邦成建設公司銷售台中市「邦成優閣」建案廣告不實罰5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11/23】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23)日第1046次委員會議通過,邦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邦成優閣」建案,廣告表示建案有長型中庭,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並處邦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5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邦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所銷售「邦成優閣」建案,廣告或以寫意方式描繪系爭建案具有長型中庭設計,或分別刊載有大小不等之系爭建案中庭現場實景照片為要約引誘內容。經一般消費者施以普通注意,易產生上開中庭設計為供住戶合法使用之認知,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惟據臺中市政府函復意見,案關中庭施作之位置乃違建人工地盤,本質核屬違章,涉有違反建管法令而遭罰鍰、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此與消費者觀諸廣告所生該中庭得合法使用之認知,尚屬有間,難為消費者所能接受,足以引起消費者錯誤認知與決定之虞,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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