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香格里拉公司於網頁廣告宣稱「24小時反盜錄監測系統」等廣告不實罰10萬元

香格里拉公司於網頁廣告宣稱「24小時反盜錄監測系統」等廣告不實罰1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0/11/18】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9年11月17日第993次委員會議通過,君悦香格里拉有限公司(下稱香格里拉公司)於網頁廣告宣稱「24小時反盜錄監測系統」及營業處所宣稱「24HR反針孔」,就服務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爰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香格里拉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經檢視案關網頁廣告宣稱「24小時反盜錄監測系統」及營業處所宣稱「24HR反針孔」,廣告予人印象為該館備有24小時反盜錄監測系統,隨時執行反針孔監控偵測,使房客之隱私安全較有保障。然查該機型為手持式,偵測方式係放置櫃檯進出管制偵測,偵測範圍是否可及於全館,尚有疑義,而其值班主管或櫃台人員每天每4小時依人力配置狀況巡迴偵測,亦與廣告所稱「24小時反盜錄監測系統」及「24HR反針孔」顯屬有別,況製作之偵測紀錄亦非24小時每房偵測結果,顯與廣告宣稱未符。
公平會指出,案關廣告就休憩住宿之招徠效果而言,實際偵測方式顯與案關網頁廣告宣稱「24小時反盜錄監測系統」及營業處所宣稱「24HR反針孔」差距甚異,難謂符合一般消費者之合理期待,亦難為一般或相關大眾所接受,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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