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 星期三

「比佛利」建案廣告不實!新月建設公司罰100萬元、欣禾公司罰40萬元

「比佛利」建案廣告不實!新月建設公司罰100萬元、欣禾公司罰4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3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0年8月31日第1034次委員會議通過,新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月建設公司)及欣禾不動產有限公司(下稱欣禾公司)於銷售「比佛利」建案廣告,對於使用分區為甲種工業區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之用語及圖示,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1條規定,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並處新月建設公司100萬元、欣禾公司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比佛利」建案核准使用分區為甲種工業區,其用途為一般事務所及旅館等商業設施,依法不得移供做住宅使用;惟查新月建設公司及欣禾公司於銷售廣告上載明「用台北套房價換4樓半電梯生活」、「住得舒適與滿意的別墅」、「讓4樓半別墅像住大樓一樣便利」、「一別墅一長庚諧振活水機」、「住別墅最大夢想」、「讓曬衣服也不影響別墅觀瞻」及「一生一墅幸福成家」等用語,併佐以客廳、餐廳、廚房及臥室等圖照,足使一般消費者認為系爭建案可合法作為住宅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而難以知悉廣告所載之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日後倘依廣告內容使用,有遭罰鍰、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該建案銷售廣告內容與事實已有差距,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故該廣告宣稱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洵堪認定。

「峰景鳳翔」建案廣告不實!峰景公司罰120萬元、誠閱創建公司罰60萬元

「峰景鳳翔」建案廣告不實!峰景公司罰120萬元、誠閱創建公司罰6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3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31)日第1034次委員會議通過,峰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峰景公司)及誠閱創建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誠閱創建公司)銷售位於乙種工業區之「峰景鳳翔」建案,其廣告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圖示及室內配置裝潢之實景導覽照片,對於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該會除命峰景公司及誠閱創建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另各處峰景公司新臺幣120萬元、誠閱創建公司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峰景鳳翔」建案網站載有客廳、廚房、書房、臥房等室內配置與裝潢實景導覽照片,並輔以書房、臥房(含主臥房及次臥房)等住宅用語及箭頭指標,其餘網頁部分復刊登有「全系列KOHLER衛浴」、「日本第一品牌林內」等該建案所使用衛浴及廚具設備介紹內容;此外,「峰景鳳翔」建案部落格與報紙刊登以「新莊捷運龍首」為標題之廣告文宣,其內容則載有「安身立命」、「能滿足園區日常採買,生活機能完整」、「不論購物、學區、民生需求等生活機能,都比副都心純熟便利,何必要屈就天價的重劃區?」等語,整體以觀,易使一般消費大眾誤認「峰景鳳翔」建案可供一般住宅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惟據新北市政府表示,該建案基地係位於乙種工業區,其用途為一般零售業、服務業、事務所及運動休閒設施,依法不得作住宅使用,違者應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及第80條規定查處。故上開案關廣告之內容表示乃與事實不符,且有足以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核屬就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Singer® in Palazzo Versace Luxury Hotels

Singer® in Palazzo Versace Luxury Hotels


Palazzo Versace Luxury Hotels
About Palazzo Versace
An exquisite, exclusive destination, created for the world to enjoy. Located on the beautiful Gold Coast, Palazzo Versace accommodation is the perfect way to relax in style. The Palazzo Versace Hotel is situated in the heart of the Gold Coast, among some of the best attractions and Events in Queensland and Australia. Palazzo Versace is perfect for meetings, incentives, special events, or a luxurious place to stay with 5 star accommodation and facilities.
http://www.palazzoversace.com.au/

設計旅館 Design Hotel,算是主題是旅館中的一個菁英路線,不強調歡樂或家庭,而是專注在設計風格上的形塑,所以又被稱為精品旅館 Boutique Hotel、生活風格旅館 lifestyle Hotel 或甚至是奢華旅館 Luxury Hotel 等,通常擁有強烈的主題性和獨特的品味設計裝潢而成,一開始因為並非主流型旅館,目標客層精準且量少,所以房間數通常也較少,強調的是趨近量身訂做的時尚優雅個人服務,而非大眾行旅館的商務或旅行功能。這波風潮的始作俑者主要來自紐約、倫敦或是舊金山等國際時尚大城,而更進一步的令世人見識到這類型的旅館真正的企業國際經營肇始於澳洲黃金海岸的 Palazzo Versace,由國際時尚精品 Gianni Versace 改裝原來生前的度假行館為中大型的精品旅館,並於1997年開幕,造成當時的轟動,國際企業財團願意進駐並且投資經營這樣類型的旅館,而且還是頂著時尚精品品牌的大名:從此之後,不只是小型的特殊品味設計旅館亦或是大型的連鎖型飯店,甚至國際時尚精品都紛紛加入這場戰局。

Singer® in Australia 2011 Sydney & Brisbane

Singer® in Australia 2011 Sydney & Brisbane




Singer® in Australia 2011 Sydney & Brisbane

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2011年8月24日 星期三

這真是最好的投資啊....Allan Grey Investments "Beautiful, Long-term investment management"



Allan Grey Investments "Beautiful, Long-term investment management"
(這真是最好的投資啊....)


Title "Beautiful"
Agency King James
City Cape Town
Production Company: Velocity Africa, Pioneer Production
Advertiser Allan Gray Investments
Brand Name Allan Gray Investments
Business Sector Banking & Financial Services, Investments, Stock Brokers
Date of First Publication 2008
Market South Africa
Country of Production South Africa
Language English
Type Television
Length 70 seconds
Tagline Long-term investment management.
Awards: Cannes Lions - International Advertising Festival, 2008 (Silver Lion) for Banking, Investment & Insurance
Awards: Loerie Awards, 2008 (Craft Certificate) for TV & Cinema Crafts - Editing
Awards: Loerie Awards, 2008 (Craft Gold) for TV & Cinema Crafts - Direction
Awards: Loerie Awards, 2008 (Craft Gold) for TV & Cinema Crafts - Cinematography
Awards: Loerie Awards, 2008 (Grand Prix) for TV & Cinema Commercials
Awards: Loerie Awards, 2008 (Craft Certificate) for TV & Cinema Crafts - Art Direction
Awards: London International Awards - LIA, 2008 (Gold) for Banking/Financial/Insurance
Awards: Epica, 2008 (Gold) for Financial Services
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 Alistair King
Creative Director Devin Kennedy
Art Director Damian Bonse
Director Keith Rose
Production Company Producer Maio Garofali
Director of Photography Keith Rose
Producer Karen Kloppers
Account Executive Laurel Mader
Agency Producer Caz Friedman
Editor Ricky Boyd
Post Production Deliverance Post Production
Animation Effects Bevil Swartz, Heino
Sound Designer Rob Schroeder
Music Composer Rob Schroeder

【抓到最大尾的…】!公平交易委員會重罰瓏山林公司1500萬元,銷售「博物館」建物,未於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項目應含車道之資訊罰1500萬元

【抓到最大尾的…】!公平交易委員會重罰瓏山林公司1500萬元銷售「博物館」建物,未於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項目應含車道之資訊罰150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24】
瓏山林公司銷售「博物館」建物,未於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項目應含車道之資訊罰1500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0年8月24日第1033次委員會議通過,瓏山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瓏山林公司)銷售「博物館」建物,未於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揭露共用部分所含項目應含車道之資訊,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1,500萬元罰鍰,並命停止違法行為。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預售屋共用部分的分配涉及房地交易面積的計算,是購屋人決定是否交易的重大交易資訊,而且由於預售屋尚未辦理產權登記,購屋人無法從地政機關查到相關資料,因此如果建築開發業者未在契約中將資訊完整揭露,則對購屋人構成欺罔,所以建築開發業者應該在房地產預定買賣契約書中,列舉各個共有人所分配的共用部分的項目,並載明共用部分的面積或比例分攤的計算方式、各戶持分總表應足以顯示全區共用部分分攤的結果。
公平會又表示,博物館」建案的房屋買賣契約書第2條約定,共同使用部分的面積,不包括停車格與車道面積,但經調查,瓏山林公司卻以車道是供公共設施及停車格的購屋人共同使用,屬於全體購屋人所使用的公共空間,全體購屋人也應分攤,故將部分車道面積分給車位購買人,一部分分給全體購屋人。但是瓏山林公司不僅事前未在買賣契約中載明,嗣後也未在登記之前告知購屋人,祉在交屋時主張依買賣契約書的找補約定,向購屋人請求登記面積超出1%部分的價款,藉此獲得高額的不當利益。
公平會並表示,「博物館」建案銷售時的買賣契約書從一開始就沒有揭露共用部分所含的項目包含車道,但是在購屋人的權狀登記中卻增加了這部分的面積,顯然是利用購屋人資訊不足的弱勢地位,以積極欺瞞及消極隱匿重要交易資訊的方式從事交易,並藉此獲取高額的不法利益,且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的效果,是影響整體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公平會指出,在現今預售屋交易制度下,購屋人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時,所取得的資訊相當有限,尤其預售屋較其他消費性商品,有「價值高」、「不易流通」等特性,一般消費者一生中的購屋次數很少,且購屋知識有限,建商如果利用資訊不對等地位,隱匿重要交易資訊,則購屋人需補繳高於原契約公共設施坪數的金額,增加購屋人經濟上之負擔,經考量建案規模、以及瓏山林公司在其他建案也有相同行為,故本案課以高達1,500萬元的罰鍰處分。
公平交易委員會也呼籲消費者於購買預售屋時,應詳細檢閱買賣契約書中所列載共有部分的面積、項目及分配,另外在交屋時也應檢視各項建物的坪數、共有部分的項目是否與原簽訂契約的內容相符,特別是建商要求給付契約約定外的價款時,更應釐清增列款項的事由。

大買家公司 於Yahoo!奇摩網站購買「家樂福」關鍵字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罰50萬元

大買家公司 於Yahoo!奇摩網站購買「家樂福」關鍵字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罰5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24】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於100年8月24日第1033次委員會議通過,大買家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大買家公司) 於Yahoo!奇摩網站購買「家樂福」關鍵字,以呈現「網路量販店家樂福天天搶便宜」等內容,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爰命該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揭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本案大買家公司購買「家樂福」關鍵字,致消費者於「Yahoo!奇摩生活+」網頁鍵入「家樂福」查詢,第1個出現之連結標題為「網路量販店家樂福天天搶便宜」,經點選卻為大買家公司網站。案經調查,依家福公司就「家樂福」商標之使用時間、營業額、市占率、門市數量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相關認定,足認「家樂福」表徵為家福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家福公司) 投入相當努力所獲經濟成果,又大買家公司與家福公司間具競爭關係,則大買家公司購買「家樂福」關鍵字,使消費者於Yahoo!奇摩網站鍵入「家樂福」關鍵字搜尋,將於「刊登贊助網站」項下呈現「網路量販店家樂福天天搶便宜」此一甚具爭議性之標題,使人誤認點選後將可連結至所稱「『家樂福』網路量販店」網站,大買家公司此舉不當招徠家福公司潛在交易相對人,且藉攀附家福公司努力所得之市場成果,增進自己網站曝光率或到訪率,並推展自身商品或服務而增加交易機會,屬榨取他人努力成果及攀附他人營業信譽之行為,將對投入努力之家福公司及其他遵循效能競爭原則之同業造成不公平競爭,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2011年8月18日 星期四

公平會提醒團購網站業者及合作店家,如有超賣兌換券或廣告資訊揭露不完整致使消費者產生誤認,均可能涉有廣告不實情事,依公平法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公平會提醒團購網站業者及合作店家,如有超賣兌換券或廣告資訊揭露不完整致使消費者產生誤認,均可能涉有廣告不實情事,依公平法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18】
  針對近來團購網站銷售兌換券、抵用券所生紛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該會已就團購網站問題深入瞭解,倘團購網站所售兌換券、抵用券實際使用情形與廣告表示不符,涉有廣告不實情事,該會將依公平交易法規定進行調查處分。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團購網站銷售兌換券、抵用券為新興交易模式,惟近來時有消費者購買後,於實際使用時,卻發現與廣告表示不符,不斷引發交易紛爭,公平會表示,該會已積極深入瞭解團購網站經營模式及銷售情形,倘獲有相關團購廣告非涉特別法規範 (如食品衛生管理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等) 而為公平交易法之廣告不實情形,例如團購網站超賣兌換券,而實際銷售份數為合作店家所無法供應,或網站廣告資訊揭露不完整,致使消費者產生誤認等情,均可能涉有廣告不實情事,公平會將依個案具體事證認定團購網站及合作店家應負廣告責任。
公平交易委員會最後提醒團購網站業者及合作店家,倘於團購網站就商品或服務內容進行促銷,應就廣告善盡真實表示義務,並應確保廣告之真實履行,若經該會調查認定確有廣告不實情事,將依公平交易法第4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

Versace: Saskia de Brauw AW2011





Versace
Saskia de Brauw
AW2011

美而美食品實業公司加盟資訊未完整揭露及毛利率宣稱廣告不實罰50萬元

美而美食品實業公司加盟資訊未完整揭露及毛利率宣稱廣告不實罰5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17】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7)日第1032次委員會議決議,美而美食品實業有限公司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於加盟說明會簡報以「日式招牌漢堡」為例宣稱「利潤(含本人薪資)31.6%」,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且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營業地址及上一年度解除、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資訊,為足以影響連鎖加盟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分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24條規定,依同法第41條規定,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該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美而美公司於加盟說明會的簡報資料中,以「日式招牌漢堡」為例宣稱利潤31.6%,是以毛利率55%,扣除人事薪資、水電及雜項開銷、房租等費用後所得出。但美而美公司所提供的產品分析表中,毛利率為45%,與廣告表示的55%不符。公平會認為,該公司僅提供1家加盟店3個月之營業資料,作為上述利潤31.6%的佐證,尚不足以代表該品牌體系2,500多家加盟店的平均營業獲利情形,該項宣稱難為一般大眾所接受,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規定。
另該公司未在締結加盟經營關係10天前或合理期間,揭露「所有縣(市)同一加盟體系之數目、營業地址及上一年度解除、終止契約比率之統計資料」重要交易資訊,將使交易相對人有可能因而陷於錯誤的認知而與該公司締約,且加盟投資金額高達數十萬元,一旦加盟後將無法轉換為其他用途。又該公司每月在全國各地持續辦理加盟說明會,已招募2,500多家加盟店,屬於重複性的交易模式,若未能揭露各加盟店的營業地址及退出加盟的統計資料,仍有影響將來潛在加盟店之虞;並足以使競爭同業喪失締約機會之虞,而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足以影響連鎖加盟之交易秩序,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
近期又有連鎖加盟創業展覽即將被舉辦,公平會特別呼籲想創業加盟的民眾,在簽約前應看清楚合約,詳細暸解加盟的權利與義務,慎選加盟體系;也希望加盟業主善盡企業經營責任,真實表達廣告內容,及以書面完整揭露加盟重要資訊,並遵守「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之規定。

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廣告不實!相機防水袋宣稱台灣製造,網路家庭公司罰10萬元及富騰達公司罰5萬元

廣告不實!相機防水袋宣稱台灣製造,網路家庭公司罰10萬元及富騰達公司罰5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1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0年8月10日第1031次委員會議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富騰達貿易有限公司於PChome Online24h 購物網站銷售「SOLAR 單眼相機專用相機防水袋」,宣稱「MADE IN TAIWAN台灣製造」、「100﹪MADE IN TAIWAN」,就商品之製造地為虛偽不實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命其等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該項違法行為,並分別處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處富騰達貿易有限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SOLAR 單眼相機專用相機防水袋」為大陸賓果公司製造,經進口商進口後,再由富騰達公司購入轉售,故該商品為中國大陸製造,網路家庭公司及富騰達公司於網頁宣稱「MADE IN TAIWAN台灣製造」、「100﹪MADE IN TAIWAN」,與事實不符。按商品之製造地,為消費者決定交易之重要參考因素,網路家庭公司及富騰達公司所為上開不實宣稱,易致消費者產生錯誤之認知或交易決定,足認有虛偽不實之情事。

廣告不實!宣稱「全世界最大的精緻羽絨廠」,光隆公司罰10萬元

廣告不實!宣稱「全世界最大的精緻羽絨廠」,光隆公司罰1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1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0年8月10日第1031次委員會議通過,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隆公司)宣稱「全世界最大的精緻羽絨廠」、「全球最大精緻羽絨專業製造廠」及「全球前三大廠之規模」,對於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除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光隆公司於廣告DM宣稱「全球最大精緻羽絨專業製造廠」,另於網路宣稱「全世界最大的精緻羽絨廠」、「全球前三大廠之規模」,其使用最高級客觀事實陳述用語,自應提出公正客觀具專業性之羽絨產業研究或評估報告以實其說。惟查光隆公司自承其宣稱全球最大精緻羽絨專業製造廠,僅係依其主觀對於全球羽絨產業生態之理解及相關往來客戶看法,並無取得全球性之產業研究或評估報告可資佐證,爰系爭宣稱已就光隆公司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2011年8月10日 星期三

kenzo flower


kenzo flower

By Singer 2011

來勝公司宣稱「2010司法官,高點席捲全國前5強!前10即有8強!」廣告不實罰10萬元

來勝公司宣稱「2010司法官,高點席捲全國前5強!前10即有8強!」廣告不實罰1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10】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10)日第1031次委員會議通過,來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下稱來勝公司)被檢舉宣稱「2010司法官,高點席捲全國前5強!前10即有8強!」及「司法官席捲全國前5強!前10名即有8名在高點!」,對於服務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除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事業之經營實績常可顯示其經營努力之程度,係影響交易相對人對系爭事業商品或服務品質之評價,及作成交易決定因素之一,故事業倘於廣告宣傳其經營實績,自應善盡真實表示之義務,不得以不實資訊影響競爭之公平性。本案系爭廣告內容係以特定應考人之錄取成績作為高點文教機構之營業實績,依一般或相關大眾施以普通注意力,系爭廣告內容應指考取99年司法官考試前10名中之8名係高點文教機構為參加司法官考試所開設班次之學員,然查其中1名考生僅於90年間參加高點文教機構之會計師班課程,要難認該機構對其考取99年司法官之成績具有何種因果關係,該機構將該名考生之成績列為其營業實績,並由具投資關係之來勝公司刊載於網站,將引致相關交易相對人就高點文教機構之營業實績產生誤認,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3項準用第1項規定。

2011年8月8日 星期一

GOVIDA, Singer in Canada



GOVIDA
Singer in Canada

Happy Father’s Day…祝所有身為爸爸的人父親節快樂

Happy Father’s Day…祝所有身為爸爸的人父親節快樂
※父親節之花--太陽花:有的國家流行父親節送太陽花,寓意父親像偉大的太陽。萬物生長靠太陽,寓意在父親的關愛下,子女才得以茁壯成長。此太陽花可以是向日葵。

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Caro Cuore: SS2011

Caro Cuore
SS2011

好來公司於「高露潔抗敏專家」牙膏比較廣告不實罰40萬元

好來公司於「高露潔抗敏專家」牙膏比較廣告不實罰4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03】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0年8月3日第1030次委員會議通過,好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好來公司)於「高露潔抗敏專家」牙膏(下稱系爭商品)比較廣告(下稱系爭廣告)上,對競爭者商品品質為不公平之比較結果,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之行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公平會除依同法第41條規定,命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好來公司新臺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好來公司於系爭廣告以「我們邀請其他的敏感牙膏使用者,來比較高露潔抗敏專家有什麼不同」為引言;接續為系爭商品與一局部打馬賽克牙膏並列之圖照;次再出現系爭商品與打馬賽克牙膏之圖照畫面時,即同步口白「我不會再用XXX(消音),因為我想改用高露潔,它才是真正有效」,爰足認系爭廣告係就市場上其他抗敏感牙膏之效能所為比較。又該打馬賽克牙膏係右方以綠色矩形為底,左方以白色矩形為底,右方下角有一排白色小字,左方白矩形上有大面積之藍色字體,經比對市售抗敏感牙膏外觀,有「舒酸定牙膏」與之相同,通體觀察仍可辨識打馬賽克牙膏為「舒酸定」牙膏,系爭廣告雖未載明具體或可辨識之被比較廠牌或名稱,惟其內容足令消費者產生產品來源之聯想。
系爭廣告將系爭商品與打馬賽克牙膏並列,並同步口白「我不會再用XXX」及「因為我想改用高露潔,它『才是』真正有效」,予人印象為系爭商品才是市場上真正有效之抗敏感牙膏,尤其是與打馬賽克牙膏(即舒酸定牙膏)之比較。惟「舒酸定」牙膏之主要成分為含5%之硝酸鉀成份,依衛生署研擬之「一般牙膏得標示之詞句表」揭示,得標示「幫助緩解敏感性牙齒的疼痛」及「減低敏感性牙齒疼痛」,即亦屬「真正有效」。系爭廣告僅主觀就系爭商品使用新的pro-Argin™ 科技,可達舒緩敏感牙齒酸痛之商品優越為陳述,復積極表示「我不會再用XXX」及「因為我想改用高露潔,它『才是』真正有效」,及刻意將系爭商品與競爭對手「舒酸定」牙膏施以馬賽克處理後並列,已足使消費者產生系爭商品『才是』市場上真正有效之抗敏感牙膏,其他或舒酸定牙膏並非真正有效之聯想,而有引起消費者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之虞,已違反效能競爭的原則,顯有違公平競爭之商業倫理,足以影響交易秩序,核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規定。

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