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廣告不實!宣稱「全世界最大的精緻羽絨廠」,光隆公司罰10萬元

廣告不實!宣稱「全世界最大的精緻羽絨廠」,光隆公司罰1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1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0年8月10日第1031次委員會議通過,光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隆公司)宣稱「全世界最大的精緻羽絨廠」、「全球最大精緻羽絨專業製造廠」及「全球前三大廠之規模」,對於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除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光隆公司於廣告DM宣稱「全球最大精緻羽絨專業製造廠」,另於網路宣稱「全世界最大的精緻羽絨廠」、「全球前三大廠之規模」,其使用最高級客觀事實陳述用語,自應提出公正客觀具專業性之羽絨產業研究或評估報告以實其說。惟查光隆公司自承其宣稱全球最大精緻羽絨專業製造廠,僅係依其主觀對於全球羽絨產業生態之理解及相關往來客戶看法,並無取得全球性之產業研究或評估報告可資佐證,爰系爭宣稱已就光隆公司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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