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廣告不實!相機防水袋宣稱台灣製造,網路家庭公司罰10萬元及富騰達公司罰5萬元

廣告不實!相機防水袋宣稱台灣製造,網路家庭公司罰10萬元及富騰達公司罰5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1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0年8月10日第1031次委員會議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富騰達貿易有限公司於PChome Online24h 購物網站銷售「SOLAR 單眼相機專用相機防水袋」,宣稱「MADE IN TAIWAN台灣製造」、「100﹪MADE IN TAIWAN」,就商品之製造地為虛偽不實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命其等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該項違法行為,並分別處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處富騰達貿易有限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SOLAR 單眼相機專用相機防水袋」為大陸賓果公司製造,經進口商進口後,再由富騰達公司購入轉售,故該商品為中國大陸製造,網路家庭公司及富騰達公司於網頁宣稱「MADE IN TAIWAN台灣製造」、「100﹪MADE IN TAIWAN」,與事實不符。按商品之製造地,為消費者決定交易之重要參考因素,網路家庭公司及富騰達公司所為上開不實宣稱,易致消費者產生錯誤之認知或交易決定,足認有虛偽不實之情事。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