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提醒團購網站業者及合作店家,如有超賣兌換券或廣告資訊揭露不完整致使消費者產生誤認,均可能涉有廣告不實情事,依公平法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1/08/18】
針對近來團購網站銷售兌換券、抵用券所生紛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該會已就團購網站問題深入瞭解,倘團購網站所售兌換券、抵用券實際使用情形與廣告表示不符,涉有廣告不實情事,該會將依公平交易法規定進行調查處分。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團購網站銷售兌換券、抵用券為新興交易模式,惟近來時有消費者購買後,於實際使用時,卻發現與廣告表示不符,不斷引發交易紛爭,公平會表示,該會已積極深入瞭解團購網站經營模式及銷售情形,倘獲有相關團購廣告非涉特別法規範 (如食品衛生管理法、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等) 而為公平交易法之廣告不實情形,例如團購網站超賣兌換券,而實際銷售份數為合作店家所無法供應,或網站廣告資訊揭露不完整,致使消費者產生誤認等情,均可能涉有廣告不實情事,公平會將依個案具體事證認定團購網站及合作店家應負廣告責任。
公平交易委員會最後提醒團購網站業者及合作店家,倘於團購網站就商品或服務內容進行促銷,應就廣告善盡真實表示義務,並應確保廣告之真實履行,若經該會調查認定確有廣告不實情事,將依公平交易法第4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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