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HTC - "Here's To Change"

HTC - "Here's To Change"
 
HTC - "Here's To Change"
Here's To Change.
Let Robert Downey Jr. Explain.
Title"Here's To Change"
Agency171 Worldwide 
CityNew York
CampaignHere's To Change  
Advertiser HTC Corporation 
BrandHTC 
CountryTaiwan

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樺融建設開發公司於銷售台南市「深耕No.3」建案廣告不實罰50萬元。

樺融建設開發公司於銷售台南市「深耕No.3」建案廣告不實罰5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8/14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14)日第1136次委員會議通過,樺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樺融公司)銷售「深耕No.3」建案,於招待會館現場散發之廣告圖冊、現場平面圖廣告、於房地王網頁刊載之網路廣告等,將原規劃用途為陽台空間部分劃作臥室、衛浴等住宅室內空間就商品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樺融公司新臺幣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樺融公司將案關建案廣告圖冊及網路廣告中之平面傢俱配置圖、招待會館之現場平面圖的虛線外部分劃為臥室或衛浴等室內空間使用,就廣告整體內容綜觀之,予一般消費大眾之印象係該廣告的虛線部分屬室內空間,可供案關廣告內容之臥室或衛浴空間等用途使用。然據臺南市政府專業意見,案關廣告虛線所示部分於使用執照核准用途為「陽台」,樺融公司於系爭建案使用執照核發後,並未向臺南市政府相關單位申請變更設計,將前述空間用途由「陽台」變更為臥室等住宅室內空間使用,故系爭建案廣告虛線部分作為臥室或衛浴等空間使用核與使用執照不符,屬陽台外推形式之違章建築。按一般消費者若知悉前述廣告虛線部分倘作為住宅室內空間使用,恐有與核准使用執照之用途相背,致有遭強制拆除之風險,自會影響其是否購買系爭建案房屋之決定。是故,案關廣告內容之表示與事實不符,且已足令一般消費者對案關標的物用途與內容生錯誤之認知致做出有誤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其原有之機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綜上,樺融公司案關廣告就商品之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日新開發工程公司於銷售新竹市「52創意宅」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罰80萬元。

日新開發工程公司於銷售新竹市「52創意宅」預售屋建案廣告不實罰8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8/14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14)日第1136次委員會議通過,日新開發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日新公司)於銷售「52創意宅」建案廣告上,對於建築物用途為辦公室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之用語及圖示,對於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日新公司新臺幣8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查案關DM、報紙廣告刊載「創意宅」、「我的摩宿」及「工作室+家」、「走出家門5~8分鐘均可到達」、「學區則有西門國小……,智慧佈局於家的左右」等語,及於5G-新竹房地網刊載案關建案廣告,網頁廣告圖7/17至圖15/17刊登客廳、餐廳、廚房、臥室等住宅裝潢傢俱之圖片,並擺放於案關建案銷售現場提供給消費者參考。整體以觀,均有使一般消費大眾誤認案關建案除供辦公室用途外,亦可供一般住宅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然依新竹市政府所示意見,案關建案建築物用途為辦公室,依設計之樓層高度,除全部變更設計降低樓層高度,配置住宅相關設備(廚房)重新檢討挑高位置等,並依建築技術規則重新檢視外,無法變更做住宅使用,則各該廣告表示與事實之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喪失其原有之效能,使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故上開廣告之內容表示乃與事實不符,核屬就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不禁止元大金控公司擬取得國際紐約人壽公司百分之百股份結合案

不禁止元大金控公司擬取得國際紐約人壽公司百分之百股份結合案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8/07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8)7日召開第1135次委員會議審議,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元大金控公司)擬取得國際紐約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紐約人壽公司)百分之百股份的結合申報案,因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經委員會議決議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元大金控公司擬取得紐約人壽公司全部股份,結合後紐約人壽公司將成為元大金控公司旗下子公司,符合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的結合型態。101年度元大金控公司併計其全部控制性持股子公司之銷售金額及紐約人壽公司之銷售金額,均已超過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結合申報門檻,且沒有公平交易法第11條之1規定除外適用情形,故應於結合前向該會提出申報。

公平會指出,本案屬多角化結合型態,依照公平會審理多角化結合案件之考量因素評估,尚難認參與結合事業間具有重要潛在競爭可能性。況本案所涉及之保險市場,非高度集中化的市場結構。元大金控公司希望透過本結合進入人身保險市場,參與結合的紐約人壽公司於人身保險市場之占有率有限,市場上也仍存有其他大型人身保險業者,元大金控公司及紐約人壽公司並不會因本結合取得顯著之市場力,或造成提高保費、阻礙或排除其他競爭者參與市場競爭之情形。

公平會審查結果認為,元大金控公司及紐約人壽公司結合後尚無顯著限制競爭之疑慮,且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台化公司及台塑工業公司無正當商業理由斷絕供給芒硝及燒鹼等化工原料予合一實業公司,構成獨占事業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除命其應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併處台化公司300萬元罰鍰、台塑工業公司200萬元罰鍰,合計共罰500萬元。

台化公司及台塑工業公司無正當商業理由斷絕供給芒硝及燒鹼等化工原料予合一實業公司,構成獨占事業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除命其應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併處台化公司300萬元罰鍰、台塑工業公司200萬元罰鍰,合計共罰50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8/01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102731日第1134次委員會議決議,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化公司)及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塑工業)2家事業被檢舉斷絕供給芒硝及燒鹼(片鹼、粒鹼及液鹼等化工原料之統稱)予合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檢舉人)之行為構成獨占事業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4款之規定,公平會除命其應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併處台化公司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台塑工業新臺幣200萬元罰鍰,以上合計罰鍰總金額為新臺幣500萬元。

公平會表示,綜合檢舉人與台化公司間有關芒硝交易之期間、數額及頻率等因素,檢舉人於國內芒硝市場供需情形並無劇烈改變之前提下,應持續有請求台化公司銷售芒硝之需求,故台化公司指稱其停止銷售芒硝予檢舉人之情係因檢舉人未提出芒硝訂購之需求所致,有違商業之常理。另台化公司指稱為因應嫘縈棉之減產重新安排芒硝之產銷而暫無法提供芒硝予檢舉人,惟查1018月之後台化公司芒硝之生產數量皆大於前一年度同月份,顯無芒硝供給減少之情形,又台化公司於10181日之後仍繼續銷售芒硝予其他主要交易相對人,該等事業並未因台化公司指稱之產銷重新安排而停止芒硝之銷售,故台化公司斷絕供給芒硝予檢舉人之情事顯無正當之商業理由。

公平會又表示,台塑工業雖指稱檢舉人未足量提領燒鹼約定數量,因而決定停止銷售予檢舉人,惟查101年台塑工業銷售片鹼及粒鹼等化工原料予主要交易相對人之統計資料,除檢舉人之外,其他事業亦有未足量提領或超額提領之情形,顯示檢舉人未依約定數量提領非屬特例;又查98年至101年第3季各月份檢舉人向台塑工業採購燒鹼之情形,其未足量提領及超額提領之情形互見,即該期間檢舉人並非皆屬未足量提領之情形,倘台塑工業認為檢舉人未足量提領之情事,確已影響該公司之正常營運,則台塑工業得依正當商業模式通知檢舉人須依每季約定數量提領,甚至要求檢舉人賠償因前開未足量提領所造成之損失等因應措施,惟台塑工業竟捨棄該等對檢舉雙方有利之行為,驟然採取以斷絕供給系爭化工原料予檢舉人之劇烈手段,嚴重影響檢舉人之事業經營,況台塑工業前開斷絕供給之行為,並未及於其他亦有未足量提領情事之交易相對人,其手段亦有顯失公平之嫌,故台塑工業斷絕供給燒鹼予檢舉人之情事顯無正當之商業理由。

另考量交易期間及銷售金額等因素,檢舉人為台化公司芒硝、台塑工業燒鹼主要之交易相對人,惟台化公司及台塑工業憑恃其分別於國內芒硝及燒鹼等化工原料市場之獨占地位,無正當商業理由分別單獨斷絕供給芒硝及燒鹼予檢舉人,雖檢舉人可暫自台化公司及台塑工業等事業之交易相對人間接取得芒硝及燒鹼並繼續銷售予下游需求業者,惟檢舉人確因台化公司及台塑工業斷絕供給系爭化工原料之情事,導致其日後銷售芒硝及燒鹼數量之減少,且在芒硝及燒鹼尚無其他替代產品,而台化公司及台塑工業等事業拒絕交易顯以損害檢舉人為目的之情形下,確已致使檢舉人承擔更高之交易成本(進貨單價及運輸成本之提高)與風險承擔(例如該等芒硝及燒鹼經銷業者恐因為避免涉入檢舉人與台化公司及台塑工業間之供貨爭議而驟然停止供應),而大幅增加排除檢舉人參與國內芒硝及燒鹼等化工原料銷售市場競爭之可能性。
公平會最後表示,經審酌台化公司及台塑工業等2家事業違法行為之動機目的及預期之不當利益、違法行為對交易秩序之危害程度、違法行為危害交易秩序之持續期間等因素,爰依同法第41條第1項前段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併處台化公司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台塑工業新臺幣200萬元罰鍰,以上合計罰鍰總金額為新臺幣500萬元。

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同輝建設公司銷售台北市「紫金藏」預售屋時,未提供各戶持分總表罰50萬元

同輝建設公司銷售台北市「紫金藏」預售屋時,未提供各戶持分總表罰5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7/31

公平交易委員會第1134次委員會議決議,同輝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同輝建設公司)銷售「紫金藏」預售屋時未提供各戶持分總表,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由於預售屋尚未具體成形,購屋人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時,就所購買的房屋事先可取得的資訊很少,建商是資訊優勢的一方,公平會為避免建商濫用市場資訊優勢地位,故列出業者可能涉及違法的行為態樣,訂定「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使業者能充分瞭解並確實遵守。公平會指出,倘若建商銷售預售屋時,未以書面方式提供各戶持分總表予購屋人,將可能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的欺罔行為。

公平會表示,經查同輝建設公司在銷售「紫金藏」預售屋過程中,並未以書面方式提供各戶持分總表予購屋人審閱,亦未於銷售現場公開陳列各戶持分總表,購屋人實難以全面知悉全區各戶之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共有部分之面積及共有部分之分攤比例、各戶面積分配是否公平、亦無從查對所購買戶別之面積正確與否,將影響購屋人評估交易的決定,顯對提供各戶持分總表的同業形成不公平競爭,核有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為,構成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故依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審酌所有情狀後,處同輝建設公司新臺幣50萬元罰鍰。

2013年7月28日 星期日

你敢有聽著咱唱歌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臺語版


你敢有聽著咱唱歌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臺語版

臺語歌詞字幕、臺語歌詞華語翻譯字幕、原版英文歌詞字幕對照

 

*你敢有聽著咱唱歌

唱出艱苦人的苦疼

這是咱毋願一世人成做奴隸的心聲

咱的心振動袂定

若親像勇敢的鼓聲

向望有一工活出自由的新性命

 

請你加入阮的革命

阮毋願閣受驚惶

攑頭看著天頂一個世界夢中嘛毋捌聽

咱為民主為自由作一伙佮伊拚
 

(重複*)
 

你敢有決心付出一切團結一心作伙行

毋管犧牲抑是活命堅持做人的形影

你的血我的汗沃落佇 Formosa


(重複*)

父母眼中書呆子,洪慈庸:【大學報告磨口條】…

父母眼中書呆子,洪慈庸:【大學報告磨口條





父母眼中書呆子,洪慈庸:【大學報告磨口條
【資料來源:TVBS2013/07/30

洪慈庸有條有理的發言,吸引民眾目光,洪爸爸和洪媽媽都感到訝異,從來不知道女兒口條這麼好,在他們眼中,女兒是個自我要求高、很會唸書的好小孩,而姐姐自認,專科和大學,唸行銷系,常代表同學上台報告,磨練下才會練出好口條,不過她說,最重要是一股來自弟弟支持的力量,要不然身肩這樣的重擔,不用2天就倒下。

洪仲丘姊姊洪慈庸:「我們是非常不滿意的,因為完全沒有聽我們人類講的話。」 

再怎麼樣的憤怒,仍然不形於色,口罩,是洪慈庸最好的防護罩,而脫下口罩之後,洪慈庸就像鄰家女孩一樣,抱著娃娃拍照,喜歡旅遊、會嘟嘟嘴,左臉有個小梨窩,笑起來好甜,別一朵油桐花在頭上,俏皮模樣,很難跟鏡頭前的這個人,聯想在一起。 

洪仲丘爸爸:「我沒有特別的教育,她自己與生俱來的。」 

連爸爸都很訝異女兒的表現,因為女兒從來沒有參加過辯論及演講比賽,回到家之後,總喜歡窩在房間看小說,而30歲的洪慈庸,從小名列前矛,國小拿校長獎,大學拿書券獎,就讀行銷系,練就好口條。洪慈庸:「一直都是念跟行銷相關的科系,所以很多報告要做,所以、就是要上台報告,所以就是有這樣訓練出來。」 

小小的身軀,站在第一線,扛起洪家對外發言的重擔,姊姊說一股來自弟弟的力量,讓他支撐下去,每天不少粉絲寫信給她,從每天一疊變成一大籃,但她只想當平凡人,堅持戴上口罩 ,做一個幫弟弟討公道的好姊姊。 

洪慈庸:「弟弟他是有在背後支撐我啦,所以我才可以,就是、每天都有力量去奮戰啦!不然,我覺得以前的我,是做不到這個,我2天就快倒了。」

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台灣大哥大公司於「網內一族401+行動上網699」、「通通省699+行動上網699」方案廣告宣稱「網內免費」為引人錯誤之表示罰20萬元

台灣大哥大公司於「網內一族401+行動上網699」、「通通省699+行動上網699」方案廣告宣稱「網內免費」為引人錯誤之表示罰2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7/25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102724日第1133次委員會議通過,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大哥大公司)於「myfone數位3C購物通」刊物(下稱案關廣告)之「網內一族401+行動上網699」、「通通省699+行動上網699」方案宣稱「網內免費」,就服務之內容為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21條第1項規定,爰處台灣大哥大公司新臺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台灣大哥大公司於案關廣告4頁最上方於紅色圓形(直徑約1.6公分)內以白色字體(0.40.5公分見方)刊載「網內免費」,其旁刊載「申辦智慧型手機指定專案享網內通話免費(二年專案)」或行動上網任您選,復於下方專案「網內一族401+行動上網699」、「通通省699+行動上網699」左上方以藍色圓形(直徑約0.7公分)白色字體(約莫0.2公分見方大小)刊載「網內免費」,予人印象案關方案於綁約條件下,得享有「網內免費」之優惠。雖案關廣告於下方「貼心提醒」刊載「網內免費2500分鐘/月優惠,係於綁約期間內享免費撥打網內語音通話2,500分鐘/月之優惠……超過2,500分鐘後以401/699型網內語音費率計價收費。」惟貼心提醒文字總計有19行,其字體僅約莫0.1公分見方大小,行距約0.1公分,內容相當密接,上述說明文字於該段內容第3行、第4行及第6行始出現,一般大眾施以普通注意力不易閱讀知悉該限制;鑑於其他電信公司目前網內通話免費方案皆無分鐘數限制,案關廣告僅以較大字體刊載「網內免費」(分別約0.20.40.5公分見方),一般通念並無法知悉乃具有分鐘數限制,有引人誤認網內免費並無通話時間限制之虞,亦對其他網內免費無分鐘數限制之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核屬引人錯誤之表示。

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永信藥品公司銷售雲南白藥牙膏,宣稱其為「美國FDA認證通過准予銷售」等違反公平法案罰40萬元

永信藥品公司銷售雲南白藥牙膏,宣稱其為「美國FDA認證通過准予銷售」等違反公平法案罰4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7/24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2724日第1133次委員會議通過,永信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信公司)銷售雲南白藥牙膏,宣稱其為「美國FDA認證通過准予銷售」,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永信公司另就雲南白藥牙膏與高露潔抗敏感強護琺瑯質牙膏為不當比較,及宣稱高露潔抗敏感強護琺瑯質牙膏沒有臨床試驗等,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處新臺幣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永信公司於賣場以「競品比較」看板宣稱「雲南白藥系列牙膏」為「美國FDA認證通過准予銷售」,然查依美國FDA官方網站等相關資料顯示,符合OTC Drug Monograph之非處方藥,於向美國FDA列示後即可取得NDC上市,無需取得美國FDA核准。是尚難認「雲南白藥系列牙膏」係「美國FDA認證通過准予銷售」,系爭宣稱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復表示,永信公司於賣場以「競品比較」看板,比較雲南白藥牙膏與高露潔抗敏感強護琺瑯質牙膏(下稱高露潔強護琺瑯質牙膏),然查案關雲南白藥牙膏為一般牙膏,其主要功效為幫助減緩及預防牙齦出血和保護牙齦,高露潔強護琺瑯質牙膏為抗敏感牙膏,主要功效為有效幫助迅速舒緩敏感性酸痛,兩者主要宣稱功效尚屬有間。永信公司非以宣稱同類功效之高露潔全效牙膏做為雲南白藥牙膏之比較對象,其以不同功能屬性之高露潔強護琺瑯質牙膏做為比較對象,係就某一部分之優越而主張全盤優越之比較,或於比較項目僅彰顯自身較優項目,而故意忽略他事業較優項目,致整體印象上造成不公平之比較結果,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永信公司另宣稱高露潔抗敏感強護琺瑯質牙膏沒有臨床試驗,然查高露潔強護琺瑯質牙膏包裝上確已標示「實驗證明有效幫助迅速舒緩敏感性酸痛」,且提出相關研究以為佐證。永信公司稱高露潔強護琺瑯質牙膏為未經臨床試驗,係就所引用資料為不妥適之簡述或詮釋,已造成不公平之比較結果,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2013年7月18日 星期四

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中華電信公司罰60萬元,台灣碩網網路公司罰 5萬元

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中華電信公司罰60萬元,台灣碩網網路公司罰 5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7/18

公平交易委員會102717日第1132次委員會議通過,中華電信公司與台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o-net)經常共同經營「So-net社區超網社區寬頻網際網路服務」,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處中華電信公司60萬元罰鍰,處So-net 5萬元罰鍰,並該2家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應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據公平會調查,So-net並無自建電路,需向中華電信公司承租電路。「So-net社區超網社區寬頻網際網路服務」的經營模式是由So-net負責服務業務,包括行銷、受理上網服務之安裝申請、提供客戶服務及處理客訴問題等,中華電信公司則負責電路提供、網路設備維運及用戶頻寬控管等部分,並代So-net辦理帳務處理作業,2家公司依前開業務分工,共同提供完整之寬頻上網服務。而So-net無需就中華電信公司提供之電路支付電路費,雙方係依契約約定,採營收分配模式共享利益及共同承擔營運風險,各自挹注其資源,共同經營新型態之寬頻上網業務。

公平會表示,「So-net社區超網社區寬頻網際網路服務」是中華電信公司與So-net為共同利益,就寬頻上網服務訂定損益全部共同之契約,依據共識共同指揮營運社區寬頻網際網路服務,2家公司經營ㄧ體化之經常性共同經營行為,已構成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要件。又中華電信公司於「固網寬頻上網服務市場」之占有率超過四分之一,已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結合申報門檻,且未有公平交易法第11條之1事前申報之除外適用情形,卻未於事前向公平會提出事業結合申報,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最後表示,經審酌違法行為之動機、對交易秩序之危害程度、違法行為危害交易秩序之持續期間、因違法行為所得利益、違法後悛悔實據及配合調查等態度,復考量中華電信公司與So-net於固網寬頻上網服務市場之占有率,及考量寬頻上網服務市場之整體競爭狀況等,處中華電信公司60萬元罰鍰,處So-net 5萬元罰鍰,並命渠等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2013年7月6日 星期六

2013年第24屆金曲獎~最佳台語專輯獎:【台南】

2013年第24屆金曲獎~最佳台語專輯獎:【台南】
最佳台語男歌手獎得獎者:【謝銘祐~台南】
最佳台語專輯獎:【台南】

謝銘佑【台南.鳳凰花飛啊飛】

【台南】~201212月發行
「行,沿路行;行,慢慢行,經過少年的囝仔伴,嘛經過失戀的亭仔跤…」,音樂人謝銘祐十二年前從台北搬到台南,花十年醞釀「台南」專輯,不同於過去在台北創作的商業歌曲,他用台語吟唱屬於台南的氣味,CD唱盤 中流洩的是台南的城市氛圍。
 謝銘祐把台南當成第二故鄉,一住十二年,愈住愈覺得趣味橫生,他每周上台北一、兩天處理公司業務,發掘新人、訓練學生,商業創作的工作從沒間斷,但在台南的工作更有趣,他形容「每天都可發掘不同的趣味」,十多年在台南的生活,徹底融入,七年前還組了「麵包車樂團」上山下海專做公益演出。
日前他為「台南」專輯舉辦發表會,地點就選在安平延平街的工作室,在「開台第一街」唱第一張以台南為主題的創作專輯,現場座無虛席,他以吉他自彈自唱,老城市的氣味擴散開來,謝銘祐唱得輕鬆自然,聽眾也一派閒適自得。
他說,做一張專輯花十年,是做商業創作時完全無法想像的事,以前最快花兩分多鐘可完成一首詞曲創作,為「台南」專輯一磨十年,十二首歌在十年內陸續完成,比如「行」這首歌,是他拿著地圖徒步走完舊台南市的感想,歌詞中帶意境,更是心情寫照。
十多年來,他不只看台南的城市風貌,也嗅聞台南的城市氣味,雖是五都之一,台南和其他的大城市很不一樣,「空氣中有煎虱目魚的味道,有拜拜燒香的味道,也有燒柴的氣味…」,這些在他的歌裡都鮮活起來。
 

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

「麥味登」網站刊登媒體報導「店數為台灣連鎖早餐店之冠」等語為廣告不實罰20萬元

「麥味登」網站刊登媒體報導「店數為台灣連鎖早餐店之冠」等語為廣告不實罰2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7/03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3)日第1130次委員會議通過,超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超秦公司)於其所屬「麥味登」品牌連鎖早餐店網站刊登媒體報導,該等報導內容宣稱「全台灣店家數最多、早餐業第一把交椅『麥味登』」、「店數為台灣連鎖早餐店之冠」等語,就其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處公司新臺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事業倘於網站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逕行轉載媒體報導內容,則就該轉載內容,仍應善盡廣告主之查證與真實表示之義務,尚不得以其內容係屬媒體報導為由,而卸免其應盡之責。

超秦公司於其網站逕行轉載3則媒體報導其內容載有「全台灣店家數最多、早餐業第一把交椅『麥味登』」、「店數為台灣連鎖早餐店之冠」等語,其予人印象為「麥味登」早餐店數量規模係全臺灣連鎖早餐店之冠。公平會調查發現,超秦公司於網站刊登前揭3則報導前,並未予查證或檢視其內容是否有與事實不符之情事,且對於前揭宣稱,該公司亦無法提出第三公正單位調查之客觀事證資料予以證明,復依據財團法人台灣連鎖加盟促進會所出刊之「2012台灣連鎖加盟產業特輯」,顯示至少於101超秦公司刊登案關3則報導當時,其所營之「麥味登」品牌連鎖早餐店總店數尚非第一

由於事業之經營規模、營運狀況與績效向為事業爭取交易相對人信賴,藉以招徠並誘引交易機會之重要參考資訊,因此,案關「全台灣店家數最多、早餐業第一把交椅『麥味登』」、「店數為台灣連鎖早餐店之冠」等與事實不符之宣稱,除易引致交易相對人錯誤之認知外,且對其他同業競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超秦公司未盡廣告主真實表示義務之情,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2013年7月1日 星期一

國立台北大學.博士班【錄取名單】暨【完成報到名單】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國立台北大學.博士班【錄取名單】暨【完成報到名單】

Ø  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原中興法商.地政系】博士班:
一、正取生:
9700006 江明宜 【正取第一名】【已報到】
9700004 劉筱蕾 【正取第二名】【已報到】
9700002 蔡幸家 【正取第三名】【已報到】
9700003 蔡立睿 【正取第四名】【已報到】

國立臺北大學 102學年度【博士班正取生】完成報到名單_2013-07-01




 
國立臺北大學102學年度【博士班榜單】_2013-06-06



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

高雄市「天河戀」建案宣稱「首購最後3戶,最後機會」廣告不實!維崗建設有限公司罰10萬元。

高雄市「天河戀」建案宣稱「首購最後3戶,最後機會」廣告不實!維崗建設有限公司罰10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2013/06/27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於626日第1129次委員會議通過,維崗建設有限公司銷售「天河戀」建案宣稱「首購最後3戶,最後機會」,就商品之數量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天河戀」建案廣告宣稱「首購最後3戶,最後機會」,予人印象因熱銷緣故,目前僅剩為數稀少之3戶餘屋可供首購族選擇,易提高消費者看屋意願及匆促作成交易決定。10239日案關廣告刊登時,案關建案仍有9戶餘屋可供首購族選擇,核與廣告宣稱之戶數不符。是系爭廣告期間宣稱「首購最後3戶」與事實不符,顯與消費者就廣告所認知之限量印象有差異,且其差異易致引起錯誤認知,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